同安区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阶段性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0710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814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村改居”社区建设,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阶段性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村改居”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村改居”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推进我区“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主要目标是:按照“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就业非农化、福利社保化、服务公共化”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建立健全与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文化质量,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二、阶段性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大力度推进“村改居”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