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准执行情况汇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中铝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及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关于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十不准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组织检查落实,现将我单位检查落实情况汇报如下。1、我公司依法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相关制度。我公司 “六证”齐全,设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机构(安全环保质量室),并配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人;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状,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到了每个部室、每个区队、每个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2、我项目部生产能力符合设计要求,不存在超设计能力组织生产;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