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学院第二轮岗聘聘期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根据浙科院人20099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等2个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院人20098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与考核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浙科院人20104号)浙江科技学院管理岗岗位考核办法(试行)、浙科院人200914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绩效工资核拨与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生化学院第二轮聘期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一、工作量计算办法1、专任教师(聘教学科研岗、教辅岗)计算出学年内该教师完成的教学、科研(教研)、管理等总工作量A当量学时(A简称总量,单位:当量学时)。 备注:科研(教研)工作量(单位:分)与一般教学工作量(单位:当量学时)之间的换算关系为:1分=1.7当量学时。A = B+C+D其中:B为教学工作量,根据浙科院人20099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等2个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计算教学工作量。C为科研(教研)工作量,根据浙科院人20099号浙江科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