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院医保及农民工医保绑定社康中心操作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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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院医保及农民工医保绑定社康中心操作须知 一、单位绑定指参加住院医保或农民工医保的企业整体绑定或变更社康中心。(一)受理机构首次办理单位绑定到属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办理,变更社康中心的在新选定社康中心办理。(二)受理需提供的材料及审核1、验社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2、验收单位证明(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编号、经办人姓名等内容)。3、收用人单位选定医疗机构申请表。(三)受理时限每月19日(含19日)前申请,次月1日生效;19日以后不予受理。(四)定点社康中心绑定操作企业需要整体绑定或变更社康中心时,企业的社保经办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证明(其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社保代码、经办人的全名、明确是目前唯一的经办人),审核无误后,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存档,以备社保部门查阅。网上医院绑定操作:进入网上医保标准化信息系统界面后,点击“基本医疗”“基本管理” “单位绑定”进入。操作界面显示、单位绑定页面: 录入单位编码,提交完成单位绑定的登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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