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年金制度的变革杨长汉 文章出处:中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研究 杨长汉 著杨长汉,笔名杨老金。师从著名金融证券学者贺强教授,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研究员。日本的退休养老制度,基本上由三大支柱构成,一是公共年金制度,二是企业年金制度,三是个人储蓄养老年金制度。日本企业年金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1985年以前的日本企业年金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民营企业普遍实行了“一次性退休金”制度,大约90%民营企业雇员在退休时可得到一次性支付的一笔养老金。这个计划有两大特点:一是非基金制的,不是基于缴费形成的;二是该计划的支付方式是一次性的。20世纪60年代以后,这种制度逐渐演化为企业年金,即企业把一笔钱交给生命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待雇员退休时,按年金方式支付。目前参加厚生年金保险的民营企业有60%实行了企业年金制度。日本的企业年金由各企业根据各自的需要和承受能力自主设立,属于企业福利范畴。企业年金是企业对雇员劳动的补偿,是对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的补充,其目的是对供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