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为了规范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的基本要求。本规范所称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是指对已经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功能的关节,采用人工髋(全髋、半髋、股骨头表层等)关节置换手术以恢复其关节功能的外科技术。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此技术限定在三级医院实施,并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骨科专业诊疗科目。(二)骨科1.骨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床位60张以上。或设有关节外科专科病房或者专业学组,床位20张以上;2.具有在本院执业注册的从事关节外科的骨科医师队伍,每年完成各类关节外科的手术量不少于300例。(三)手术室1.手术室布局符合要求,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2.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洁净度:手术区100级、周边区1000级)。3.配有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的相关器械。4.配备符合放射防护条件的C臂X线机。(四)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有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血管外科、血液内科、呼吸内科、介入放射等专业科室或者专业人员,具备全身并发症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