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中物协20041号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会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试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会秘书处。 附: 1 、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2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二00四年一月六日 附件 2 :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 1 、本标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试行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高档商品住宅的物业服务不适用本标准。 2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