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民土地征用制度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现有的征地制度与市场经济现实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征地安置成为“三农”问题中的一个焦点。在征地程序上,农民更是完全处于被动地位,从土地征用的认定,到补偿费的确定和劳动力的安置等,都是政府和用地单位说了算。近年来,因征地矛盾而激发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大量失地农民沦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这都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隐患。一、我国土地的征用制度国家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总是需要进行经济建设和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这就产生了对土地占用的需求;在国有土地存量不足或不适合的情况下,从其他土地所有者手中征用土地就成为必然的选择。有了大量的土地关系,就要求有相应的土地征用制度来进行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如今土地征用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制度体系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我国农民土地征用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一)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我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从实质上看不存在买卖关系,对于被征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国家为补偿农民为公共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