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经济考核细则(试行稿)一、总则为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经济考核的杠杆作用。引导员工正确处理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提高员工敬业意识、成本意识、责任意识,实现管理规范,操作达标,确保企业安全、长期、稳定、持续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涉及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和企业形象的一切内容。分列人事劳动纪律、工资分配制度、工艺管理考核、工序考核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设备管理考核、成本核算、卫生考核等项。(一) 人事劳动纪律1、 本厂执行国家有关法定假日的相关规定,实行8小时工作制,即早8点晚5点(夏季)。2、 职工上班时早8点之前入厂,并打卡签到,不得由他人代为签到。3、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4、 工作时间不得串岗闲谈,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 工作时间内严禁私自外出,确因情况特殊需离厂者,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厂。6、 生产线及办公区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7、 休事假应在休息前一天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事假超过半天者扣发当日工资。事后请假的扣发双日工资(依据实际情况可酌情处理)。事假月累计超过7天者,扣发当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