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相关财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司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预算控制和专款专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地市分公司,研发中心、数据中心。第二章 管理职责分工第四条 教育培训部门是教育培训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教育培训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情况分析及控制。第五条 财务部门是公司的预算汇总管理部门,负责批复年度教育培训经费预算。 第六条 总公司审计部和各区域审计中心负责教育培训经费的审计监督。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是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部门,负责提出部门年度教育培训需求和教育培训经费预算项目,并报送教育培训部门。第三章 开支范围第八条 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对象包括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销售人员,具体开支范围为:(一)使用对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