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 促进科学发展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总结 2010年11月25日一直以来,我校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促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的通知(闽教基201033号)要求,我校于2010年5月上旬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对我校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政策执行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学校领导始终把规范办学行为放在首位,放在事关教育自身的形象和教育的发展壮大,事关广大家长和学生利益,事关大局稳定的高度,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开展与此有关的政治学习和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