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国经济改革已经历了二十余年的风风雨雨。对于中国经济改革的取向,经济家学提出了很多建议,归纳起来基本上有两种竞争性的主流观点:市场取向和所有权取向。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建立运作良好的产品市场、要素市场和公司控制市场,即使不对所有权进行剧烈变革,国有企业的效率也将大大改善;而另一种观点认为,私人所有权是企业效率的必要条件,要想长期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必须转换其经营机制,建立现代的、规范的国有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到目前为止,中国经济改革基本上采取的是前一种观点国有股为主导的公司化。然而,这种渐进式的改革并没有解决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本文利用国际通用的方法对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进行分析。一、 法人治理结构是改善国有企业体制的核心我国传统国有企业中,实行的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厂党委或公司党委处于企业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厂长、经理向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企业党组织向主管部门的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另外,在党委领导下的工会,作为民主监督和管理机构,也构成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