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河南省“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项目管理办法按照我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9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项目的建设与管理,保证立项教材高质量按期编审和出版,特制定本办法。一、教材编写1. 河南省“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种类型(第一批立项教材书目见我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一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立项书目的通知教高20131075号)。所有立项教材应在建设周期(两年)内完成编写、修订、审定和出版发行工作。2. 立项规划教材的编写(或修订)由申报单位主持,实行主编负责制,由教材主编负责组织教材的编写和修订工作。校企合作的双主编教材,原则上由第一主编负责组织教材的编写(或修订)工作。3. 教材完稿后,经申报单位同意,由主编负责将齐、清、定的完整纸质书稿,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4月20日5月30日,下半年:10月20日11月30日)送交(或寄送)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具体审定事宜。本科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