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和监督,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面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试点检查的通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综合检查的通知,现制定如下检查方案:一、检查目的 (一)进一步增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和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督促贯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三)督促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落实国家建设部和省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四)总结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二、检查内容(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1、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量、安全机构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情况;2、2007年以来立项的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