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1 主题容内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要求监测工作。2 名词、术语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包括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发证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所进行的卫生监测,促使巩固提高。3 空气质量监测3.1 布点原则3.1.1 布点应该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采样点应避开人流通风道和通风口,并距离墙壁一米远。3.1.2 确定采样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样布点的方法。3.1.3 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气温、气压、气温等微小气候采样流量以及采样时间。3.2 采样3.2.1旅店业表1 旅店业客房采样 客房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