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及所属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企业法律事务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事务。包括经营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的法律咨询论证、规章制度管理、合同审核与管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商登记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涉及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方面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第三条 企业法律工作是指通过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参加企业管理和承办具体法律事务,促进企业合法经营,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减少或避免企业经营损失,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第四条 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由集团统一部署,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第二章 机构、人员与职责第五条 企业法律工作机构对企业主要领导人负责,是企业领导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企业内部重要的管理部门。其任务是处理企业法律事务,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第六条 集团设立法律工作室,作为集团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的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