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职责范围一、 负责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纪要、通知、规章制度、领导讲话稿及其他有关上报材料。审核各部门起草的以党委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二、 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并检查落实情况。三、 学习研究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党委的意图和领导的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党委领导的工作和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四、 负责协调党群部门之间的工作和党政部门交叉性的工作。五、 负责党委和学院的信息工作,会同院长办公室编制、印发茂名学院信息。六、 负责上级党内文件、机要函电、内部资料等的登记、收发、注办、传阅、催办、保管和清退、销毁等工作。七、 负责党委工作系统综合性统计报表的统筹综合上报工作。八、 负责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做好会议的通知、记录和其他会务工作。 九、 处理党委日常事务,做好联系上级、沟通左右、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十、 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十一、 安排党委领导的公务活动以及所需要的交通和有关事宜。十二、 负责学院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批工作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