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考核机制,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和领导 博乐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育系统应急委”)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育局应急办”)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考核对象 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专项指挥部、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包括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演练和动态管理等情况。 (三)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建设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救援资源、信息报告和预警、先期处置、协助处置和恢复重建、调查评估和统计分析等机制建设情况。 (四)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监控、应急平台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保障措施落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