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民大学教学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为发挥省级农民教育培训服务平台的职能作用,加强农民培训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根据浙江农民大学章程、浙江省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级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农办201522号),结合省级农民培训工作实际,制订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项目备案根据年度省级农民培训计划通知要求,学校各校区及有关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提前做好培训计划安排,拟定每个专题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名称、日程安排、课程/报告内容、实践和互动交流环节等内容,并认真填写浙江农民大学省级农民培训备案表(见附件1),报学校教学管理中心备案。第二条 教学环节1、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培训工作的中心环节,要根据每期培训专题类型和对象特点、要求,强化课程/报告内容的科学设置和合理安排,统筹课程/报告内容、学时数及其构成比例,强调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2、实践教学:教学实践是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根据培训方案提前安排并落实好教学实践基地,明确教学目的和任务,做到有的放矢。实践教学期间,须安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