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规范 为预防和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晨检等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川市卫生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银川市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规范,具体如下: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制度,保证晨检、疫情监测报告、消毒隔离、健康教育等各项工作科学规范与措施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和爆发。一、学校、托幼机构工作职责:、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制度、卫生防疫责任制度、传染病监测报告制度、定期体检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新生入学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