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o 被保险人 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园)学生。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o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烧伤或需要进行医疗救治的,保险人依保单约定给付保险金或赔付医疗费用。 意外身故残疾烧伤医疗救治因果关系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除外责任(一)原因除外o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o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o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o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o 5被保险人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o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除外责任(一)原因除外o 7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o 8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猝死;o 9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o 10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