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事故案例精选一、广东揭阳普宁市“226”非法燃放烟花重大爆炸事故 2010年2月26日晚19时59分,广东省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村民杨俊树一家在自家门前约30米处空地上燃放烟花,引爆其家门前堆放的烟花,造成重大爆炸事故。 初步查明,“2.26”烟花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村民杨俊树未经依法批准擅自非法燃放大量级烟花,燃放过程中发生低炸,落火引燃附近礼花弹后继而引发另一处待燃放的礼花弹殉爆,导致重大爆炸事故。杨家经过前几轮燃放之后,燃放的礼花炮由于反作用力出现偏斜,导致射出的烟花方向出了偏差,本来应该向空旷无人的空地射过去的烟花反而飞向了堆放在旁边的烟花爆竹中,火花引发巨大爆炸,现场围观的杨家人和村民躲避不及,多人非死即伤,巨大的冲击波损坏了周边的建筑和车辆。 事故造成23人死亡,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10.119万元。 涉嫌肇事人员杨俊树及其侄子杨克勤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肇事责任人已先行交纳事故处理费800万元。二、河南省罗山县城关“220”炮摊连环起火爆炸事故2010年2月20日下午15时许,位于河南省罗山县城关大转盘十字路口部位,王氏兄弟在路边临时经营的花炮摊点发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