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朝霞小学教师交流支教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教师暑期交流与支教工作,根据区社会发展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合经区社【2014】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调整、优化师资配置,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有效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二、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公开规范、积极稳妥、以人为本、促进发展。三、主要形式(一)交流。交流是指教师(含全体在册在岗教职工,下同)从一所学校被调整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其人事、工资关系相应转移。(二)支教。支教是指阶段性安排教师到另一所学校工作,期满后一般仍回原学校工作。支教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支教主要在跨学段或城乡之间学校进行。(三)校区轮岗。校区轮岗是指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朝霞校区与汇林园校区教师之间轮岗交流。职称、工资待遇不变。四、对象和范围(一)交流对象1、在我校工作满6年及以上的教师;2、学校用人总量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