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助力乡村旅游发展徐万佳插图:鲍冠龙江西婺源县溪头乡江岭村的冬日田野风光。王国红摄近年来,我国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成为居民旅游消费的重要领域。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5.3万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年接待游客超过6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1500亿元。但在快速发展背后,都市化、同质化、短期化、低层次化等问题不同程度阻碍了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和升级。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推动乡村旅游进一步发展?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成为各地探索的一个重要方向。那么,我国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程度如何?存在哪些问题?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本报记者日前进行了专题采访。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迅速虽然我国现代乡村旅游的发展已近30年的时间,但是专业合作社却是发展中的新生事物,而且在全国各省市发展也极不均衡。记者查阅的相关资料显示,最早的乡村旅游合作社主要出现在北京、海南、辽宁、云南、四川、重庆等乡村旅游较为发达的地区。2006年3月1日,云南省丽江市美泉村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成立了玉龙县拉市海美泉生态旅游合作社,注册资金为6.8万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