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及实验室利用率,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同时为了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条件,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以及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术交流,给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办法。一、实验室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应用型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开展学生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全校各实验室都要力求对学校各层次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效益。二、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指导教师,明确开放内容,并有实验计划书。内容应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科技竞赛、毕业作品、毕业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