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文化艺术中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第一章 工程概况1.1 工程简介1.1.1 工程概况福清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位于福清市音西镇林中村,建筑面积21508平方,建筑高度30.885米。由福清市文化体育局投资兴建,设计单位为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福建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六建承建的具体范围主体土建、水电安装、幕墙、暖通、消防水电系统、变配电房等工程(不包含桩基工程)。工程合同造价为5668.8万元,合同工期为425天。福清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占地面积9407m2,总建筑面积21508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247m2,地下建筑面积4261m2。建筑层数为地上四层,地下二层,建筑高度30.885米;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舞台台仓库及乐池台仓,建筑面积3236m2;地下二层部分为设备基坑,建筑面积937m2;地上一层为观演厅、舞台、排练厅及后台配套用房,二层四层为各类办公及会议厅等。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