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2:监理企业专业评价指标体系 监理企业专业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安全情况”、“专业工作”和“专业人才培养”三大要素,权重分别为1.2、1.8和0.6,总分360分。下设9个单项指标,每一单项指标排名后按照企业总数平均分为A、B、C、D、E共5档,其中C档包括平均数后的余数企业,每档分值分别为4分、3分、2分、1分和0分。每一单项得分相加即为该企业专业评价总分。在管理先进的确定中,对在评价期内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公司认定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和指标真实性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取消其评选管理先进的资格。1、 安全情况采用人身伤亡、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2个指标来进行评价。事故计算时,不含由地震、台风、海啸等国家和公司认定的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2、 专业工作 采用质量事故、基建管控应用、项目部综合评价等6个指标来进行评价。3、 专业人才培养采用专业人才当量密度来进行评价。各项指标权重如下图:监理企业专业评价指标体系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单位数据精度报送周期定义及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