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药共性问题解答药学(仿制药相关解答) 合成工艺: 1. 我们有一个化3.2类新药已拿到贵中心下发的生产现场核查通知书,但是在开展相关准备工作时,发现其中一家原料供应商已停产,无法提供原料,我公司是否可以更换另外的一家原料供应商,并将相应的研究资料以补充资料的形式提交给贵中心,待贵中心批准后再进行生产现场检查,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妥当? 答:对于使用已上市原料药并在药物制剂注册过程中变更原料药来源的情况,如确属原料药供应商停产等无法抗拒原因,需要在注册过程中变更制剂使用的原料药来源的,申请人一般应在申报生产时一并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按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的变更前后的对比研究资料,最迟应当在药品技术审评结束前提出原料药变更申请并同时提交相关支持性研究资料。变更中涉及管理方面问题应符合注册管理的相关规定。 2. 某个药物,国外研究结果表明存在多晶型及晶型专利,如何对本品晶型进行相关研究。 答:对于仿制多晶型药物时,首先要保证与被仿药物的物质基础一致,晶型也应该和原研产品一致;如果该晶型存在知识产权问题,在进行开发时要对多晶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