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协议甲方:蒲县宏源集团富家凹煤业有限公司乙方:徐州中翰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经双方平等、友好的协商,就双方所订设备的范围、技术要求、性能及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等达成以下协议:一、 副立井上井口操车设备机械部分副井上井口操车设备,订货范围包括: 600轨距手动单式单道阻车器1台、 井口普通手动摇台1套、井口手动人字形安全门1台、提升信号系统等。设备配用轨型为24kg/m钢轨,配用矿车型号MGC1-6。1.1 600轨距手动单式阻车器数量:共1台;阻车方式:阻矿车车轮; 结构形式: ZS-1型600轨距单式单道阻车器。1.2 600轨距井口手动普通摇台数量:共1台;结构形式:CY-6/1.5型摇台;摇臂长度:800mm; 调节高度:150mm; 进出车两侧轴标高差: 75mm;油缸工作行程:350mm;摇臂强度须满足通过21t(含平板车重量)大件车的要求。1.3 井口人字形安全门数量:共1台;结构形式:框架型钢强度满足使用要求。为便于下放长材料,安全门制作成可旋转型;安全门要有足够的刚度;当摇台抬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