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环学组教字201526号关于开展场地环境修复专业能力培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提出“推进重点地区污染场地和土壤修复,开展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为推进我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复工作,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等单位根据国家科技社团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水平鉴定和培训的要求,积极实施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联合开展对从事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及修复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岗位知识技能培训,推动本领域形成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场地环境评价与修复专业技术队伍,以适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一、培训对象场地污染防治及修复工程技术单位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场地环境修复咨询、设计单位的管理及技术人员;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土地管理、市政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污染场地业主单位、土地地产开发公司、工矿企业、工程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土地调查评估机构等相关人员;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