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与行政法 4 个案例(老师说考试的时候从课堂上 5 个案例中选 3 个,但我只找到 3 个)一、高校本科生 1996 年违规,100 元行政处罚。学校行政科及其“行政 处罚” 行为的性质从行政的特征可以看出,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是事业单位。其行政权来自于法律的授权,而现行法律授权没有给予其行政处罚的权力,因此,其行为不是行政处罚法上讲的行政处罚行为。只应当是一个内部管理措施。学校行政科作出的 100 元罚款的性质前述可见,因为学校不是行政处罚法上讲的行政主体,自然也就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100 元罚款不是行政处罚法上讲的行政处罚,而应当称作为赔偿款。此案只应当按照民法的有损害必有救济的原则,
2、进行处理。二、某市举报违章车辆(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本案中,某市对该市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采取的新举措,其目的是为了改善交通状况,其主观愿望是好的,并且在现实中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为了追求交通秩序的优化却不顾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自由以及其他的合法权益,造成许多始料不及的副作用,引起诸多争议甚至于招致官司,这其中的“罪魁 祸首” 便是 该市行政机关没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原则包括行政行为必须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及行政合理性共同构成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依法行政原则,现在我将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1)从合法性看,该市的新举措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1、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
3、是指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而不是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原则包含了两成层含义:(1)法律优先,即行政活动不得违背现有法律;(2)法律保留,即行政活动应该依照法律的授权进行。2、从法律优先的角度来看,行政活动不得违背现有法律,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法无 规定即禁止” ,而 对于人民而言“法无规定即许可”, “法典是保障人民 权利的圣 经”,在此,正是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没有严格依照现有法律,才导致了公民的许多私权利受到侵犯。3、从法律保留的角度来看,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依照法律的授权进行,本案中该市行政机关把本应由其完成的行政职责交由大众来完成,导致了行政职权“虚置” ,而公共
4、权利的“泛化” ,其 违背了法律保留的 规定。(2)从合理性看,该市的新举措不合理,违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则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行政合理性的产生主要是因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而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权,要对于其方式、范围、种类、幅度上进行控制,就必须引进行政合理性原则来对其“防微杜渐” 。行政合理性要求行政行为必须:(1)符合正常理智;(2)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行政相对人;(3)考虑相关因素不考虑无关因素;(4)行政行为符合比例原则。2、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性质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达到的合理性和恰当性,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
5、举措引了社会各方面的矛盾,导致了部分公民社会公德的沦丧,其措施谈不上科学合理,不符合正常理智要求。3、考虑相关因素不考虑无关因素,行政行为涉及到许多因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时,应当全面考虑行为所涉及到或者影响到的因素。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很明显没有考虑到这一措施可能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4、符合比例原则,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应该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应将该不利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行政机关应衡量其目的利益与所侵及相对人权益二者孰轻孰重,只有前者重于后者,其行政行为才具有合理性。5、行政合理性原则还要求
6、行政裁量决定符合并体现对行政裁量权限的授权目的,不得以形式合法背离立法的实质要求。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似乎实现了管理好交通的目的,但实际上是违背了法律对于管理好交通的最终目的保持正常的社会持续,维护社会稳定。综上所述:依法行政是法治时代对行政机关的迫切要求,只有做到依法行政,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该市的事例给我们提供了很有价值的警示作用,只有切实的遵守在“法律授权才行政”的要求下,注意行政目 标与行政手段之间的比例,才能避免类似的尴尬局面,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取得政通人和、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港资企业经意污水处理,市政府废止管理办法。1.运用行政法原理对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2.结合
7、上述事件论述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本题考察的是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的关系。本案的关键点是法律冲突。1998 年 9 月国务院通知命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2002 年 7 月市政府批准污水处理合作项目,市政府的行政许可是违法的。市政府通过的规章违反了国务院的通知,抵触了上位法的下位法是无效的,所以市政府的立法行为也是违法的,由此而对港方的承诺(行政合同)也是无效的。2005 年 2 月,市政府废止规章,事实上终止了行政合同,是不合理的。因为没有做充分论证,也没有充分协商。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依法治国对行政机关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就是要平等对
8、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参考答案:1.该市政府的行为是违法的,违背了诚信政府的基本品质与对公民信赖利益的保护。港商之所以在合作项目中投入巨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相信政府、信赖政府,因为该项目经过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同意,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市政府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应该说,港商对政府文件和与自来水公司签署的合作合同的合法性深信不疑。制定和撤销、废止行政规章是政府的法定职权。特别是当市政府发现自己制定的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出于国家法制统一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废止已经生效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废止文件不只是政府的事情,还是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
9、大事,必须遵照依法行政和信赖保护原则谨慎定夺,而不能倚仗政府权大,或者个人利益必须让位于公共利益的老思路任意妄为。表面上看,本案市政府是在贯彻上级指示,严格依法行政,纠正不当文件。而实际上,该行为已经侵犯了相对人的信赖利益。首先,该项目是否属于国务院政策明令禁止要求妥善处理的事项并不清楚;其次,即使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违反了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属于必须废止的文件,责任也完全在政府本身,而不是的投资人。第三,即使该文件确属需要废止的违法不当文件,也要经过正当程序,依法补偿信赖利益遭受损失的投资人,而不能置投资人的合理期待与信赖利益于不顾,随意“废止” 自己制定发布的文件,更不能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
10、撕毁合作合同。如果政府为了“依法行政 ”,废止已经生效的文件, 执意收回自己的承诺,改变原来的行政行为,那么就要证明这种做法所获得的公共利益必然大于信守原来承诺给相对人带来的利益。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政府可以改变或者收回其承诺,但也必须对相对人由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补偿责任。2.依法治国的精义在于依法行政。该事件折射出来的就是政府不能依法行政,则依法治国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公平正义的理念也就无法实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与目标在于:(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
11、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本案中政府随意废止规范性文件而不履行告知和补偿义务,就是在程序和实体上都有违法的情况。(2)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本案中政府行为应该确保相对方的合理期待得到保证,应该遵守比例原则。(3)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12、,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时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时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具体到本案,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必须首先履行告知的义务,这是基本的程序正义的要求。(4)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对信赖利益的漠视是本案政府最大的违法之处。政府诚信的关键就在于对于相对人的受益不能随意剥夺,以免破坏相对人的合理预期。(
13、5)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本案中,政府不能只行使公权力,对于生效的规范性文件一撤了之,而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 8 条实际上已经明确规定,即使因为合法原因废止相关许可或规范性文件,政府对于公民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四、任某下载淫秽视频受处罚案问题: 1.在多个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冲突时,执法人员如何适用?2.公权力行使与私权利的保护之间存在怎样的边界。 答题要点:1、解决上
14、述问题,一是明确行政法的层级效力,上案中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法律,公安部 33 号令是规章,二者发生矛盾时,法法律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因此应当适应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基本原则,依照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才构成违法。而且, 办法是规章,而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法律。2、公权力的行使与私权利的保护之间,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时候,不要妨害公民的私生活。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的进程中,无论是作为代表国家的公权力,还是作为代表公民个体的私权利,都有一个正确定位和合理配置的问题。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划分的基本法理,概括言之: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不得为;对于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皆权利,法无禁止不得罚;公权力不得越界,私权利不得滥用。保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和谐,实现秩序与自由的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与当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