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广场房地产项目可行性报告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光明广场居住区由东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开发。宿迁市城市规划局已批准了项目的建设用地,同意征用土地496.266亩(33.08公顷),并出了红线图。市国土局发出了该地块的建设用地通知书。有关该项目的征地工作,东方置业有限公司已着手进行。自1995年7月起,已停耕填土的地块面积为312.04亩,现已被公司征用,属于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未停耕而交由原土地所在村继续耕用的地块面积为179.226亩,另有5亩为农村留用地。 光明广场项目位于宿迁市东南部,距市中心区30多千米,该区的西面和北面为香蕉园和自然村用地,南面隔河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基工业区,东面紧邻的220KVA开发区变电站;光明广场居住区规划总用地为33.08公顷。其中居住区用地为24.77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为20.76%,容积率为1.61(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二)可行性研究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研究主要技术经济参数: 总建筑面积: 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