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超限高层建筑的限制制度的汇总发布时间:2011-3-30 17:12:27 作者:广州御林工程设计优化咨询有限公司为控制工程建设成本,避免超限高层建筑的出现,当建筑方案平面草案完成时,应立即组织结构组设计人员对建筑方案进行超限高层建筑评定,若评定为超限高层,则要求建筑通过局部修正方案,达到不超限的目的。国家相关超限高层建筑的规定如下:一、建设部发布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筑部令第111号)第二条对超限高层应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本规定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二、建设部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0346号)的附件一对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作了规定。附件一:建筑结构布置属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一、同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