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总则1. 为保证在石油化工企业工程设计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3. 石油化工企业的环境保护设计,应做到全面规划、减少排污分流、分级控制、综合利用、有效处理,以达到防治污染的目的。4. 环境保护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污染防治技术不落实的生产工艺,不得用于设计。5.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和石油化工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前期工作合格设计阶段的要求1. 项目建议书中,应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排放的污染物及建设地区环境现状等资料,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2. 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设计任务书)中的环境保护部分,应按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写。3. 初步设计的环境保护篇(章),应按石油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编写。且大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部分,宜独立成册。4. 施工图设计,应按已批准的初步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