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浦乡红星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3年修订)根据普安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普教字201001号)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其中25%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75%由学校安排实施)。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雪浦乡红星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