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考核规定1、目的 为严明公司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约束员工的行为、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实施、并维护其权威性,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生产部负责规定的管理、组织、实施、并保留修改及解释权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各车间工序员工的安全、劳动纪律管理,约束规范员工行为,并作为生产部各管理人员检查考核的标准。3、考核规定:3.1、一般过错处罚:3.1.1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对其扣罚5元3.1.1.1、无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者:3.1.1.2、生产工作时间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会客,或未经允许私带外 来人员参观厂区及部门者: 3.1.1.3、不注意厂区整洁、乱丢杂物、瓜子皮及随地吐痰者:3.1.1.4、说粗话、骂人及其它不文明行为者:3.1.1.5 、上、下班无故不排队,排队不整齐者:3.1.1.6 、上班时间工作服、工作帽穿戴不整齐、或穿奇装异服、裙子、拖鞋者、长发留在工作帽外:3.1.1.7、工作期间串岗、看书报、杂志者、蹲坐保全室、更衣室者:3.1.1.8、坐纱袋、筒纱、白坯布及毛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