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二十)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土地增值税: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的仅仅是建筑物的价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财法字19956号(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财税字199548号七,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