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冢初中活动育人课程建设指导纲要活动育人课程的实施管理办法 一、建立完善的组织是有效开展活动的基本保证。为了确保活动育人课程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育人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和领导工作,制定管理办法;教导处、政教处负责落实具体计划和管理工作。 二、活动育人课程时间安排 一是每周一、二、三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课程的开设打乱班级,学生自由选课。二是周六或者周日,教师带领周末学校的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或其他活动。 三、活动育人课程建设的要求全校所有教师应该具备“上好一门基础课,开设一两门活动育人课程”的能力。每位教师要切实做好活动育人课程的选题、开课工作,每个学期每门课(或课题)分课时教案不能少于8个;每个学期每位教师教授该类课程应不少于8个学时。 四、活动育人课程的评价强调以发展性评价和表现性评价为主,允许并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个人发展的潜能自主选择学习。实行等级制管理,每门课完成后,有任课教师划定等级,要求每个学生初三毕业时要至少完成两门拓展性课程,学期末交论文、报告、实物,进行成果展示,并将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