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2005-11-28 打印保荐机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二00五年十一月董事会声明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特别提示1、大元股份目前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已于2005年6月16日与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与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000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实德投资;该股权转让已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