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B法系统概述本系统以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指引、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设计指导原则,适用于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推出信用风险估值的内部评级法(The Internal Rating Based Approach简称IRB),要求银行须将其银行账户中的风险暴露按照不同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公司、主权、银行、零售、项目融资以及股权六个大的资产类别,对每类风险暴露的处理都应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风险要素(银行可以使用自己或监管当局规定的标准估计数据); 二是风险权重函数(将风险要素转换成银行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权重);三是使用IRB法必须满足的最低标准。 对于公司授信风险而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还将其划分为基础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同样的还有主权风险和银行风险)。在基础评级法中,金融机构需根据内部数据对于不同级别的借款测算违约率(PD),金融监管当局则必需提供其他所需参数如违约风险暴露(EAD)及给定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