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自检记录审查条款审查项目审查和评价方法结果人员管理部分1.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生产的保健食品相适应的具有医药学(或生物学、食品科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和具有生产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4.1.技术人员。检查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是否具备与该企业所生产的保健食品品种相适应的医药学、生物学、食品科学和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2.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检查企业职工档案,核准专职技术人员与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的职工总数的比例是否不低于5。1.2 主管技术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并具有保健食品生产及质量、卫生管理的经验。企业主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资历。检查主要负责人学历证书,是否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察看该负责人档案,是否有2年以上从事保健食品管理工作经历。1.3 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应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能够按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或进行品质管理,有能力对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中出现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