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防治污染的法律措施 我国防治污染的法律措施 第一节 防治水污染的法律措施 第二节 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措施 第三节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法律措施 防治水污染的法律措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制度禁止新建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企业防止船舶污染水体的规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法律责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高碑店污水处理厂 禁止新建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企业 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 的小型 制 染 染 水 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 。厂水污染污染水环境的小型企业防止船舶污染水体的规定 船舶排 污水 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 。 运的船舶和currency1的,应当“的船舶污染物排 。 船舶的 废 应当收,禁止排水体。禁止向水体fifl船舶 。 船舶运 者有物,应当取防止”和的措施,防止物 水 水污染。船舶污染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