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教育类)主要测查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类专业知识三大部分(教育类专业知识占50%,大纲参见附件一),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深圳市情和时事常识等七方面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四个部分。附件一:教育类专业知识教育类专业知识教育学部分一、绪论掌握“教育学”的概念和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熟悉教育学创立的标志和条件;了解教育学创立的简要过程;了解教育学的发展教育学的发展;了解主要几种教育学派别和教育思想;了解当代教育学的发展状况。二、教育的产生与发展掌握教育的定义;掌握教育的三个基本要素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熟悉教育发展的阶段及其每一阶段的特征;掌握现代教育的特征。三、学校掌握学校的定义;了解学校制度的发展;掌握学校公益性特点;掌握学校文化的概念即构成;熟悉学校的制度文化对学生的发展的影响;掌握学校管理的基本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