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15号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省建委组织拟定的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广东省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二年二月十四日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的研究、设计、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