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布拉克乡中心小学 门卫安全工作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追究制,规范学校门卫工作和行为,哈拉布拉克乡中心小学特与 签订责任书,内容如下:1、门卫值班人员是在学校领导下,代表学校执行门卫制度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监守岗位。2、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密切注视守护校内及周边情况,做到24小时不离岗。值班时不闲聊、不睡觉。协助值日教师处理偶发事情。3、在值班中应严格履行职责,如遇无法处理的事情应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或校长室。4、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对外来人员要细致询问,尤其要对陌生人保持警惕。对来访者的访问事由、进出时间完整登记在册。5、门卫要维护好周边环境秩序,如遇突发事情,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灭安全隐患或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严重时及时打110报警。6、值班人员不按时到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人名币50元,旷工一天扣除人名币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