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药六禁止 动物在养殖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疾病,防治疾病自然就离不开兽药。如何科学、合理、合法的使用兽药,涉及到诸多方面,内容颇多。这里,笔者仅从“合法”用药的角度,谈点实际操作中容易忽视且常被误导的问题,概括起来,就是要做到“六个禁止”。 一是禁止使用人用药品。现实中有许多专家、兽医技术人员在讲动物疾病防治时都推荐使用人药;一些专业期刊、网站上也有类似文章,这与国家相关规定是相悖的,应当予以纠正。国务院颁布的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41条已明确规定“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二是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在购买、使用兽药时要选择通过国家兽药“GMP”认证的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要注意查看兽药的包装和标笺。兽药包装应完好无损,并印有生产企业的注册商标、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文号、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厂址、产品说明等内容,同时要注意兽药管理部门不定期发布的“不合格兽药名单”。 三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兽药。农业部2002年4月发布的第193号公告,公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规定了“1 -兴奋剂类: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