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用系统 食品工厂的公用系统直接与工厂的运行和生产密切相关,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 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在食品生产中,生产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直接用于食品生产的蒸汽应不含危害健康或污染食品的物质。 公用设施在厂区的位置是影响工厂环境卫生的重要因素,环境因素的好坏会直接影响食品的卫生。如锅炉房位置、锅炉型号、烟囱高度、运煤出灰通道、污水处理站位置、污水处理工艺等是否选择正确,与工厂环境卫生有密切关系,因此设计必须合理。 2 应能充分满足生产负荷的要求 食品生产的一大特点就是季节性较强,导致公用设施的负荷变化非常明显,因此要求公用设施的容量对生产负荷变化要有足够的适应性。对于不同的公用设施要采取不同的设计原则,如供水系统,须按高峰季节各产品生产的小时需水量来确定它的设计能力,才能具备足够的适应性。供电和供汽设施一般采用组合式结构,即设置两台或两台以上变压器或锅炉,以适应负荷的变化。还应根据全年的季节变化画出负荷曲线,以求得最佳组合。3 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