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为提高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升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效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局职责职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公开事项(一)餐饮消费食品安全职能分工、职责划分,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消费警示;(二)餐饮消费食品安全许可事项:许可标准、工作时限、工作制度、证照办理情况;(三)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动态;(四)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五)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督抽验结果公示;(六)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核实情况;(七)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二、公开方式和程序我县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一)主动公开。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主动公开的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信息采取文件、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主动公开的公开程序为:县卫生监督局收集整理的有关信息,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分管领导在本次拟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