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巩固和加深所学理论知识,开发智力,扩大知识面,培养学生实际能力,探索未知知识领域,总结完善科学理论,加强品德修养,提高基本素质,实现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2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第3条 本规程是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组织实施实验教学的基本规范,是加强实验室工作、开展实验教学评估、做好实验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认真执行。第二章 实验教学与实验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4条 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的原则。要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规格所需的知识与能力结构体系,学生的认识规律及心理特征,实验教学的特点等确立科学的各学科(专业)的实验教学体系。要在实验教学各环节中注意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和良好学风,树立高尚的科学道德和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