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爱义幼儿园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爱义幼儿园。第三条 幼儿园性质: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四条 办园宗旨:遵守国家的宪法、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为学龄前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第五条 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爱义路。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八条 幼儿园的举办者是深圳市爱义富兴实业有限公司。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幼儿园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